一直以爲,自己還是有魅力的,所謂的“魅力”,是指能吸引到一些在自己心裏起碼是“看得上眼”的人,而不是那些“不入流”的叔叔或胖子,
可是,我的自作多情細胞偏偏與自卑感成正比。这次,我又會錯意了。
他根本沒打算與我單獨相處。害我千里迢迢地過來,結果卻是一場失望。我不該怪他,這樣顯得我很色情狂。別人一心想多邀請幾個好朋友來過節,哪怕都是帥哥,也無妨,白天到處走走參觀,累了在晚上就只想好好睡眠,也是人之常情,而我,卻滿腦子的色慾,想起就覺得丟臉到家,我不可能責備他誤導我,自己的問題自己最清楚,哪怕这幾晚我都與他的好朋友----一個帥哥同床,但我什麽都做不到。
因爲,若我一有任何越軌行爲,大概就被冠上“猥褻怪叔叔”的罪名,喜歡你的,自然你不說也會暗示曖昧,不喜歡你的,很明顯这就是現實的殘酷,於是,你感覺自己像搶匪,習慣了搶錢,卻被處罰在銀行裏天天算著不屬於自己的錢,難堪又煎熬,也很滑稽。
你也只能硬撐!與幾個帥哥共渡聖誕節,心裏的感受很複雜,但肯定不是高興的,
我知道是我個性問題,外加一向不愛拍照的人硬硬爲了要應酬而拍了一連串“自己很看不順眼”自己的照片,若對方把這些照片放在面子書上,我真的覺得有夠慘不忍睹的 !
所以這個經歷告訴我,以後要到一個陌生網友家過夜,必須慎重考慮周詳。